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14-2015学年校历安排,今年毕业典礼安排在2015年6月15日至20日。为顺利做好2015年毕业班的各项教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
1.课程考试
参照去年做法,本学期毕业班课程考试原则安排第13-14周并于6月5日前完成。其中专业课、公共课等考试提前到13周(5月30日)完成;选修课仍在14周(6月5日)完成。所有毕业班学生的期末成绩必须在6月5日前录入系统。
请各学院务必向任课教师做好解释工作,并提前组织好毕业生考试工作。毕业班的期末考试应按照《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好毕业班同学课程考试的命题、出卷、考试、监考、试卷评阅等相关工作。
如果毕业生修读的课程为重修课程,重修同学课程考试原则应与非毕业生的课程考试要求一致。由任课教师出A、B卷交给学院,由学院随机抽取一份试卷作为毕业班重修同学的考试卷,另一份作为非毕业班同学的考试用卷。
重修学生如果为非毕业班同学,应参加正常的期末考试。参加重修考试的毕业生班同学将不再参加期末考试。
2.毕业论文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送交时间与课程要求一致,必须于6月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严密组织答辩工作,并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3.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与毕业论文工作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毕业生的课程及论文成绩录入时间安排与主修专业要求一样。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身体素质、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的测试,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课外体育锻炼,本项工作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
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1.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组成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毕业资格审查与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请于3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科。
2.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应按照《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章有关规定,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逐一审定,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毕业、结业、肄业、或延长在校年限初审意见。
①拟于今年毕业的学生毕业前所有课程,包括体育、军训、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公共计算机课程等,均必须合格。
②结业生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第五十条处理。即:结业生一年内可申请按所缺课程学分数缴费重修课程,或补考一次,选择重修者不得再行补考。成绩合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未达到最长在校年限、选择办理结业的学生需由学生个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务人员应将延期毕业与先结业、后换证的权益区别告知学生后方可办理。
③肄业生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第五十一条处理。即:在校时间达规定最长年限、所获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总学分数90%的同学,可申请肄业。
④未能在6月5日之前完成所有学业要求的毕业班学生,其个别课程(一般限两门以内)不及格或缺个别学分者,允许在今年短学期参加重修或补修,且这类学生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少数范围内。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今年7月份参加毕业生业务审查和9月份申请学士学位。
⑤尚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在校年限,每次只能申请延长一年,且在校年限(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等)不能超出其学制两年(即四年制本科生不超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不超出七年)。
⑥2014届结业生如重修课程成绩合格或经批准补考且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请各系对2014届结业生逐一通知、落实符合条件者,并填写《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见附件1),附上结业证书原件、学生换证申请书、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单、课程重修费收据复印件及院系意见。
未能在6月5日前参与换证审查的,其个别课程(一般限两门以内)不及格或缺个别学分者,允许在今年短学期参加重修或补修,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今年7月份参加毕业生业务审查和9月份申请学士学位,逾期不再办理换证。
三、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准备
经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后,各学院应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讨论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6月6日-6月8日自行决定时间)。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各学院将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于6月9日报送教务处学务科。
各学院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①申请毕业并授予学位、毕业拟不授予学位、结业、肄业、延长在校年限的学生名单汇总表
②申请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申请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授予辅修学位名单汇总表
③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
④2015届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除第③④项外,其余各项均在教务管理系统逐一确认名单,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学院教学院长、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批准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学务科,教务处汇总材料后正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四、毕业审查材料归档
毕业班学生学籍总登记卡、学生成绩单、结业生换证登记表(见附件3)等材料是学生学籍情况和学业成绩的总记录,将作为永久档案归入档案馆。请教学秘书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教务处学籍管理文件等规定的要求,于毕业典礼结束后一周内做好学籍总卡、成绩单、证书签领单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证书核对与发放
1.电子信息核对。各学院务必通知毕业班学生于5月30日前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自己的电子注册信息,否则无法查询毕业证书等后果自负。
2.证书信息核对。各院系按教务处通知领取未盖章的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再次核对证书上的内容,并按规定贴一张2寸的采集照片。证书确认无误后交回教务处。
3.证书领取。6月份领取相关证书及证书签领表。证书应由教学秘书本人前来领取。确实因故不能领取者,应有委托书并附上本人身份证以及证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强调,毕业生毕业审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耐心热情的服务精神,严格按照2015年毕业生教务工作流程安排(见附件4)认真做好今年毕业审查工作。在毕业审查时,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坚持原则,确保毕业生业务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对于在毕业审查工作中因工作疏忽行为而造成工作失误,将依据《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xls
附件2. 厦门大学2015届因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厦门大学本科结业生换证登记表.doc
附件4.2015年毕业班教务工作流程安排.doc
厦门大学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