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厦门大学课程中心平台暨启动建设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开展自主性、研究性学习,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学校引进了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开发的课程中心平台,请各有关教学单位组织广大师生进行课程中心平台的建设与使用。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使用该平台,积极开展网络课程建设,今年拟按立项形式启动建设 500 门示范性网络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中心平台功能简介
该平台是基于网络的辅助教学、学习交互平台,是教师课堂教学的补充与扩展,由通用网络教学平台、研究型网络教学平台、专业课程建设展示平台、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平台、多媒体教学资源库管理平台、国内外优质开放网络课程资源等六部分组成。通过课程中心平台,教师可以在校内外便捷地使用、发布、维护相关课程网络资源,并实现与学生在线研讨、交互、答疑等日常教学工作;学生可以在校内外方便地完成课程预习、复习、提问、在线测试、研究性探讨等任务。有关课程中心平台的具体功能见附件。
二、课程立项范围及要求
1.列入 2013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立项后,课程应在课程中心平台上开展辅助教学活动。
2.课程建设应符合《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3.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职人员且为本课程主讲教师。
4.同一申报人同时申报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
三、课程经费及待遇
1.学校设立示范性网络课程专项经费,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1 万元,立项后拨款 60%,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拨款 40%。
2. 学校鼓励现有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含国家级、省级、校级)继续加强课程建设。上述课程原则上应将原有网络教学资源迁移至课程中心平台并在平台上开展辅助教学活动。每门课程建设经费 5000 元,立项后拨款 60%,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拨40%。
3.课程负责人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并参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 号)要求科学合理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4.示范性网络课程作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与其它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同等对待。
四、课程评审
教务处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课程正式立项建设
五、课程建设与管理
1.课程建设周期为一至两年,课程建设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网上建设期,第二阶段为课程建设应用期,即通过中期检查后,课程首轮开课学期。
2.学校将于 2013-2014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开展中期检查,各课程需在此之前完成平台中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信息及教学资源等建设任务。
3.课程在第二阶段结束之后,课程负责人填写《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建设验收鉴定报告书》,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汇总,统一报送至中心研发部,教务处会同中心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进行验收。
4.教务处和中心负责对示范性网络课程进行日常管理。课程申报人对课程建设负责,并作为课程的联系人。
六、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立项申请书》交所在单位,由单位同意并盖章汇总后,将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中心研发部,申报人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 10 月 30 日;报送地点:嘉庚 5 号楼 5 楼 505 办公室。
2.技术支持服务联系人:郑传梁 刘传尧
联系电话:2181820 2180375
电子邮箱:course@xmu.edu.cn
3.业务咨询服务联系人:欧阳童洁 戴莉华
联系电话:2182254
电子邮箱:oytj@xmu.edu.cn
4.相关文档下载地址:
http://metc.xmu.edu.cn/course.html
课程中心平台网站地址:http://course.xmu.edu.cn/
附件:
1. 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2. 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立项申请书
3. 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建设验收鉴定报告书
4. 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鉴定指标
5. 课程中心平台功能介绍
附件:关于启用厦门大学课程中心平台暨启动建设厦门大学示范性网络课程的通知.zip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教务处 2013 年 10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