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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2-2013学年赴大连理工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时间:201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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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2-2013学年赴大连理工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2012)厦大教24号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大连理工大学签订的“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 2012-2013学年我校继续选派学生赴大连理工大学交流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30名2011级本科生,每专业不超过5名。
2.学习期限:一学年(2012年9月-2013年7月)。
3.参加交流的学生按我校规定的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大连理工大学规定的标准向其交纳住宿费。
4.参加交流的学生在大连理工大学学习期间应遵守大连理工大学的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的相同待遇,如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和校徽发放等。
5.申请交流的学生需慎重考虑,报名后不可随意变更。正在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可以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停学手续,交流结束返校后继续修读。
请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学生报名,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并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国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学生成绩单、学生1寸证件照3张、厦门大学赴大连理工大学交流学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报送漳州校区教务办,其中厦门大学赴大连理工大学交流学生登记表及证件照(以学生姓名作为文件名)应发送电子版至zfguo@xmu.edu.cn
 
 
 
教务处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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