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学〔2011〕24号)(附件1)、《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闽学位办〔2012〕7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顺利完成本科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毕业审核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毕业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人负责。为确保毕业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请于4月30日前填写《2012届本科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名单》(附件3)盖完公章报送教务处。
二、 确保学生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各院系应认真核对预计毕业生的各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及学位报送信息之数据,包括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学位类别、民族、政治面貌、图像采集照片等,确保每一项注册内容与证书发放的实际情况一致。
三、严格核对毕业生的学籍信息
1. 各院系应严格要求学生对教务系统学籍信息及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比对,并签字确认。纸质版的送教务处备案(已经报送的不再报送),教务系统内信息有修改、更新的协助学生修改、更新。
2. 教务系统学籍信息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籍信息(高考招生信息)有不一致的,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学〔2011〕24号)文件精神对学生进行解释说明,并按要求初步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初步审核通过的,请在《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学生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一栏的左边签署意见,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拟修改个人信息的相关材料务必于2012年4月20日前由各院系教学秘书汇总,以校内公文形式报送教务处(已送交教务处的不再报送),教务处汇总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历注册及学位信息报送。
3. 图像采集信息请再次通知学生上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确认。缺少毕业生照片的,不进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打印。未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请根据“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2011)厦大教57号)进行补拍或者扫描。
四、按时完成毕业审核相关工作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我处将在证书书发放前在学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数据上传工作,请各院系严格按照《关于二○一二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12)4号)要求按时做好毕业班教务工作,确保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错。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学〔2011〕24号)
2. 《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闽学位办〔2012〕7号)
3. 2012届本科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名单
教务处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