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学位申请人必须按相关学科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能申请学位。为确保2018届研究生顺利毕业,请各学院(研究院)通知2018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分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8届毕业研究生主要包括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的延期毕业、提前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2018届毕业研究生应在9月17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在学期间修读的课程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学分进行自查。直博生按相应年级的直博生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自查。2014年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生按2014级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自查,2014年以前转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生按相应年级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自查。
3.研究生所修学分总数、公共课学分数、必修课程或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数以及其他培养环节学分数均不得低于相应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4.如有课程学分不足或未按要求完成其他培养环节的,应及时补选课程或补充完成其他培养环节。未能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5.各学院(研究院)应于9月20日前将学分不足的2018届毕业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汇总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及时通知学生补修学分或办理学分转换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登陆研究生信息化平台进入学生成绩信息管理页面,选择系所、专业、学生类型和年级后进行学分核算,将学分不足的学生信息以及备注说明填入附件表格。
2018届毕业研究生公共课学分要求:
学生类型 | 总 学分 | 其中 政治课学分 | 其中 外语课学分 |
2015级 学术型硕士 | 国内生 | 4 | 2 | 2 |
国际生 | 4 | 中国概况2学分 | 汉语课程2学分 |
港澳台生 | 2 | 0(选修2学分的专业课程代替) | 2 |
2016级 学术型硕士 | 国内生 | 5 | 3 | 2 |
其他学生 | 与2015级学术型硕士一致 |
2014级学术型博士 | 国内生 | 2 | 2 | 0 |
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 | 0 | 0(选修2学分的专业课程代替) | 0 |
直博生 | 5 | 3 | 2 |
国际生 | 4 | 中国概况2学分 | 汉语课程2学分 |
港澳台生 | 0 | 0(选修2学分的专业课程代替) | 0 |
延期毕业的学术型研究生 | 详见2017届、2016届毕业研究生公共课学分要求。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详见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
特别说明:从2015级开始,中文项目的国际生公共课总学分调整为4学分,2014级及以前年级的研究生在2015-2016秋季学期以后修读或重修该类课程,参照新标准执行。
附件:2018届毕业研究生学分自查情况汇总
研究生院
2017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