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暨福建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2016年,学校拟立项校级教改项目,具体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而定。立项项目进入学校教改项目库。
2016年,学校拟从学校2015和2016年的教改项目库中择优推荐21个省级教改项目(含1项重大项目),其中,研究生教育项目8项,本科生教育项目13项。
二、项目分类
项目应以具体学科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类、课程体系类、教材建设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类、教学资源共享类、教学质量保障类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等。
三、申报原则
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应围绕着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从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当前教学改革的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提出教改项目。
2.应把本科教改项目与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把研究生教改项目与研究生教育资助项目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从顶层做好项目设计,提出本单位的教改项目。
3.鼓励跨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综合研究和创新改革,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单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
4.同等条件下,优先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骨干教师(35周岁以下)倾斜。
5.已列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省级以上及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已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已承担省级A类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6.项目主持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比例应占20%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项目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及以上职务。
7.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省级教改项目。
四、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统筹规划教改项目,并择优排序推荐。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充分酝酿后给予校级项目立项。并从校级教改项目库中择优推荐20个项目上报。
3.推荐申报为省级教学改革的项目,需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的申报程序,通过该系统进行填报申报。
4.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纳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纳入研究生教育资助项目管理,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省级教改项目纳入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管理,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给予支持。
5.绩效考核的要求,凡经学校立项后,各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指导、管理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取得预期实效。
五、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详见附件1、2)。
2.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如拟申报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应重新修改填报并提交材料。
3.以上材料由各单位按照本科、研究生分别汇总后于2016年7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研究生院,汇总表一式1份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教务处、研究生院。
联系人:
教务处,李老师,2187315,yqli@xmu.edu.cn
研究生院,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2016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doc
厦门大学
2016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