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厦门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厦门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三)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限额
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同一单位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向我办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WORD格式);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
(4)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附件6,DBF格式,数据表结构见附件3);
以上电子材料报送说明详见附件4。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格式见附件5,PDF格式)。
(三)各单位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四)各单位报送的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排序,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0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吕磊,电话:2181422。电子邮箱:lvlei@xmu.edu.cn。
附件:1.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2.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xls
3.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结构 .doc
4.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电子材料报送说明 .doc
5.福建省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仅限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 .doc
6.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 .rar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