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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关于完善研究生课程信息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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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完善研究生课程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课程信息的完整性,就完善研究生课程信息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完善的课程信息内容:课程英文名称、周学时、课程内容简介、课程内容英文简介、教学方式、考试方式、参考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2.研究生课程的详细信息,可以三种方式填报:手动输入、从往年的课程信息导入、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信息导入。无论以何种方式输入,都必须保证课程信息完整后,方可保存生效。

3.填报方法:在院系开课排课完成后(即已经确定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后),任课教师登录信息化管理平台——课程体系——课程简介。

4.任课教师应在相关课程选课开始前完成课程信息的填报工作。

5.无故未按照要求完成课程信息填报工作的,将遵照《厦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分暂行办法》(厦大教〔2011〕15号)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通知每一位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做好课程信息填报工作。

7.联系人:严弋,联系电话:218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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