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接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我校可推荐2名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2013年5月
二、支持新媒体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官方微博:腾讯微博
三、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3年3月18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报名及展示阶段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18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设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报名。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第三步:报名成功同学在2013年3月18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参选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学校部@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LOGO(从官方主页下载)。
3.个人展示:凡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的同学,可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5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与本校校媒记者进行沟通、互动,增强个人展示的效果。
五、奖励办法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组织好评选活动的宣传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3月18日前汇总本学院参报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参报学生个人事迹说明及相关获奖证明的纸质版材料报校团委周林琪,并将学院参报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参报学生个人事迹说明的电子版发送至zhoulinqi@xmu.edu.cn。
附件1: xx学院参报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docx
校团委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