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201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就评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科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获得过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2年上海校友会奖学金、2012年国家奖学金、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3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凡已获得三大奖的本科生,如无新的突出成果,不再参加这三项奖学金的评奖。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和课程成绩计算部分可咨询教务处学务科陈老师(2182275);体育特长生参评陈掌谔奖学金,咨询体育教学部陈老师(2187757);其他部分可咨询学生处管理科林老师(2188162)。
二、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获得过201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得过201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1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3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同级别的校级奖学金。获校级奖学金后又有突出成果者,可以申报高一级别校级奖学金(如果重复申请同级别的校级奖学金,期间需间隔两次校级奖学金的评选,这点和本科生有区别,且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如果申报高一级别的校级奖,需有新的科研成果,旧的科研成果可以重复计算)。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研究生参评校级奖学金部分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吴老师(2180257)。
三、外国留学生参评校级奖学金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参评该项奖学金。
若是在评奖过程中遇到问题,外国留学生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部分,可咨询国际处海外学生事务科杨老师(2183606)。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按照指定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关于201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附件7,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请组织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因为三大奖获奖者是评奖委员会委员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之后投票产生的。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每页表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工作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