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才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下达的博士专项招生计划,我校将在2018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即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以及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示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录取阶段,我校将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给予计划倾斜。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附加条件请参阅《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身心健康;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5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8)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2)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不含申请考核选拔方式)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3月23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七、资格审查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等记表。
2.学校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学校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以及政审表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
九、考试
(一)普通招考
我校2018年实行普通招考的招生单位或学科如下: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部分专业)、教育研究院(专业学位除外)、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复试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共三门,以《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初试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查阅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考试说明》(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初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2018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2018年4月底至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60%,确保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二)申请考核
我校2018年实(试)行申请考核的招生单位或学科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除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能源学院、bet体育365官网正规、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台湾研究院(部分专业)、教育研究院(专业学位)。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确定入围面试建议名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差额面试。
3.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为准。
注:我校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http://zs.xmu.edu.cn/72/2e/c5832a225838/page.htm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6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十、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或申请考核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是否在职等情况,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我校 2018年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生中,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推动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加快发展,我校在招生计划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和重点支持。
3.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原单位以及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非在职考生与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毕业后回原定向地区(非在职)或单位(在职)就业。
十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奖、助学金
参见《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奖助学金部分。
十三、住宿条件与费用
(一)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bet体育365官网正规、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博士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二)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人·年;双人间,一般为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公共卫生间的住宿费1200元/人·年,独立卫生间的住宿费1600元/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类别的博士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四、其他
1.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考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转至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2.博士生毕业后须根据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在职考生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后,就不能再更改协议内容。若由于失业、辞职或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我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五、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电话: 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