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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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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为激励我校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积极性,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14)厦大研字16号),现将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博连读是指从本单位具有科研兴趣和科研潜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申请人所修课程成绩合格。

  二、拟参加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按照《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执行。同时特别强调:

   1.为保证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培养单位应制定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将实施细则向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象为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需要已经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须在实施细则明确)。博士入学采用申请-考核制学院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3.2017年对各学院确认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占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比重不做限制。

  4.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公开招考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各培养单位录取时,在硕博连读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取得我校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6.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2017年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小组须由5人以上(含5人)人员组成,成员为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选拔面试过程须增加录像要求,所有笔试试卷、面试录音和录像都要存档。

   四、报送材料要求

   以学院或研究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在2016年12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之前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1.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一式一份;

  2.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5@xmu.edu.cn;

  3.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复印)。

   五、时间安排

  2016年129日-1218日:申请人填表和专家推荐;

  2016年1219日-1229日:学院组织考核;

  2016年1230日: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016年1231-2017113日: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硕博连读申请材料;

  2017年2月下旬:研究生院公布获准参加复试研究生名单;

  2017年36-38日:获准参加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2017年310日前:获准参加复试研究生向报考学院递交报考材料;

  2017年3-4月:获准参加复试研究生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后,学院(研究院)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博士招生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4.未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本通知与《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14)厦大研16号)》有不一致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181472


附件:

  1.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doc

2.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3.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xls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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