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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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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10)厦大研字14号)文件,201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博连读指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及初选工作的基本原则、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按照《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执行。相关原则重申如下:

      1.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培养专业须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区别于普通博士生与硕士生培养方案,三年级进行硕博连读的专业学制应为6年,二年级进行硕博连读的专业学制应为5年)。培养单位须将培养方案对外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为保证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培养单位应制定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将实施细则向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未提交备案或未公布硕博连读考核细则和培养方案的单位,不能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4.硕博连读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5.2013年博士招生人文社科类学院确认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应达到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5%。

      2013年博士招生理工医类学院确认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人数不低于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应留有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公开招考,特别是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科,预留用于“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的计划应在博士招生计划的40%以上。

      6.我校2013年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研究生培养计划”专项计划除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7.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各培养单位录取时,在硕博连读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三、报送材料要求:

      以学院或研究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在2012年12月28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各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1)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2)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3)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

      (4)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5)201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初选名单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23日-12月10日:申请人填表和专家推荐。

      2012年12月11日-12月27日:学院组织考核。

      2012年12月28日: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报送相关材料。

      2013年1月2日-1月11日:研究生院与招生办、考试中心等部门联合审定。

      2013年2月中下旬:研究生院公示获准参加复试研究生名单,并通知研究生在考试中心网上报名。

      2013年3月1日-5日: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2013年3月8日前:向报考学院递交报考材料。

      2013年4月左右: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五、其他

      1.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后,学院(研究院)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博士招生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4. 未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中途放弃学业,原则上不予转为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10厦大研字14号.doc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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