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提交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度结题报告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6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基金委提供的“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版)”、“《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5版)”(附件1、2、3)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可在http://www.nsfc.gov.cn/查阅),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 材料要求:
基金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
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科技处及科研经费管理科、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PDF版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电子化后的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提交给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时间进度:
1、财务报账截止时间:学校财务将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停止经费报销。科研经费管理科将在2016年1月8日(星期五)前出具财务决算表初稿供项目负责人填入结题报告;
2、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学院提交截止时间为2月19日(星期五)。
四、填写注意事项
1、由于2016年度结题工作是在新旧管理办法交替时期开展的,因此请项目负责人及早填报,有问题及时向科研秘书及科技处、科研经费管理科提出并商议解决办法;
2、有向合作单位外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早要求合作单位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合作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表。
五、 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如有遗忘,请通过系统找回或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各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李荔敏 电话:2181680
Email:limin@xmu.edu.cn
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版).docx附件2、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版).docx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2015版).docx
科技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