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毕业生相关】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来源:

浏览: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各院团委、团总支认真指导毕业生团员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地团组织,及时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行,各院团委、团总支应根据毕业生就业计划,由毕业生团员本人与其签约单位团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团员,其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或其他单位的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团组织

毕业生团员团费统一交至20196月。

二、做好延期毕业研究生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团委、团总支应根据本单位延期毕业研究生团员的实际进行管理,将他们及时编入或成立相应的团支部,并组织落实好延期毕业生团员的组织生活。

三、做好福建省数字团建上团员关系转接工作

要及时登录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进行团员关系转接。20196月起,团员在全省范围内的团组织(不对外公开的单位的团组织除外)转接组织关系,统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不再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不得以团员无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未提供团籍档案资料等为由,拒绝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各院团委、团总支办理和审核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要认真了解掌握团员去向,根据团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确认。

团员组织关系从省内团组织转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系统、铁道系统、部队和武警等非共青团福建省委管辖范围,应由各院团委、团总支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向转入地团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系统设立的“非共青团福建省委所辖的团组织”。纸质版介绍信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保管好介绍信签领手续,以备日后查阅。

校团委咨询电话:王心君2182276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