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
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确保毕业生学籍信息、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准确性,保证教育部组织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学位电子注册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预计毕业生(含延期毕业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2013年预计毕业生(含延期毕业学生)
二、核对时间:2012年12月7日——12月19日
三、 核对内容及方式
(一)学生系统核对
请通知学生自行登录到教务处学生系统(http://jwc.xmu.edu.cn),对“学生信息”的“个人信息”中政治面貌、国籍、籍贯、婚姻状况、入学年月、主修语言、学制、出生地、毕业中学、家庭住址、家庭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可修改部分核对,并自行对有误或空白部分进行修改、补充,并在系统内点击“更新信息”保存,确保信息与现有实际情况一致。注意:
1. “离校时间”请预计2013年毕业的默认为“20130701”;
2. “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无党派人士、群众等;
3. 大陆生籍贯请填写省份。
(二)纸质版核对
1. 核对内容:专业、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
这些字段(除专业外)均应以相应有效证件为准,其中,大陆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港澳生为入学时所采集的港澳地区身份证,台湾学生为入学时所采集的台胞证,华侨学生和留学生为入学时所采集的护照。港澳台侨学生和留学生的“民族”字段除特殊情况外皆为“其他”。
2. 核对及反馈方式
请各院系教学秘书分年级、分专业、按学号顺序整理打印《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学籍信息确认书》(见附件1,按附件格式从教务系统导出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到各系教学秘书指定工作人员处核对,全部信息无误后请学生在《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学籍信息确认书》“信息核对无误”一栏确认签字。
如个人学籍信息中不可修改部分(主要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与有效证件不符需更正的,务必请学生认真阅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学【2011】24号)(附件2),按照文件精神根据情况填写《福建省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变更材料的学生在《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学籍信息确认书》(附件1)“信息有误申请更改”一栏确认签字。
在规定核对时间内,如学生因出国交流或其他原因不在学校无法核对纸质版核对内容,请务必将“专业、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个人信息确认签字、签字日期”(A4纸)扫描或传真至学院。如信息有误申请更改,请务必同时扫描或传真《福建省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及证明材料。
四、学院初步审核及材料报送
(一)初步审核
请各院系教学秘书对学生学籍信息不可修改部分(主要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与有效证件不符需更正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修改字段仅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
2.初步审核学生提交的《福建省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及所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按闽教学【2011】24号文件(附件2)要求填写、提供。
3.初步审核完成后,填写《本科生学生系统学籍信息修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二) 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12月21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教务处学务科:
1. “信息核对无误”栏和“信息有误申请更改”栏有学生签名的《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学籍信息确认书》。学生信息全部核对签名完毕后,需经办人、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福建省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3.《2013年预计毕业生学籍信息修改申请汇总表》,需经办人、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教务处复审及材料报送
教务处将根据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协助需要更正学籍信息的学生向省教育厅办理申请及材料报送等相关手续。如审批通过,将在教育部学籍信息网和我校教务系统更正相应信息并及时反馈给院系、学生。
由于学生学籍信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毕业审核、毕业归档材料及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此次核对工作,通知落实到每位同学,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信息逐项、仔细核对、签字。
附件 1.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学籍信息确认书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2013年预计毕业本科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汇总表
4.学院、学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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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