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8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0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3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其中,bet体育365官网正规有分配名额的奖学金如下:三大奖、建行奖学金、工行奖学金、杨容容奖学金、宜信奖学金、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余绪缨奖学金、厦航奖学金、国大药房奖学金、林鹏生态奖学金,陈掌谔奖学金。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附件3。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申报2名以上候选人的学院,在推荐名单汇总表上写明推荐顺序),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个别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学院、研究院可分别申报1-3个本科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出版奖学金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
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大奖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学院确定三大奖落选的候选人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则请学院提交三大奖候选人落选之后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备选方案,并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2015年3月新制订或修订的奖学金评审办法,请见附件7。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各学院(研究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和《厦门大学201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表》。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生处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4年国家奖学金、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5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吴宣恭科研奖学金(下半年评选)一年内可以兼得其它校级奖学金。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15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1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此三项奖学金。
六、部分奖项评奖资格
本科生(非海外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4.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建设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中国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陈掌谔奖学金:体育特长生:参评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及格以上;获得省级比赛前3名、国家级比赛前8名(团体比赛为主力队员)者方可参评;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旷训记录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不得连续两年获得该项奖学金;非体育特长生:生物、医学类专业;
请于后天(星期二)晚上十点之前把申请表发至邮箱648952496@qq.com 申请表及报名材料见附件
详情通知请见校学生处网站http://xsc.xmu.edu.cn/s/122/t/377/70/d2/info1599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