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宿舍文化建设,提升宿舍文化品位,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严谨的生活作风,向上的学习风气、互助的团队精神,健康的审美情趣,强烈的安全意识”,创建“文明、优美、和谐、平安”的学生公寓园区文化,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宿舍”创建与评比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本次创建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指标。参照《厦门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标准》(见“附件2”)和《厦门大学学生“文明宿舍”创建于评比指标》(见“附件3”)。
四、评比办法
(一)宿舍自主申报
2012年2月17日前,由宿舍长填写《厦门大学“文明宿舍”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gyxgb@xmu.edu.cn下载专区下载),代表本宿舍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审议。
(二)学院创建与评比
1、组织检查。2012年2月24日前,各学院(研究院)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对申报的宿舍在全院公布,按照《厦门大学“文明宿舍”创建与评比标准》(见“附件2”)和《厦门大学学生“文明宿舍”创建于评比指标》(见“附件3”),在学院(研究院)内部组织对申报的宿舍检查评比,每周一次。
2、预评与推荐。
(1)学院(研究院)预评。2012年3月4日-5日,各学院(研究院)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组织预评选,预评选出“院级文明宿舍”。
(2)学院(研究院)推荐。对预评选出的“院级文明宿舍”,且符合申报校级“文明宿舍”的,由学院(研究院)向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推荐。
①填写《厦门大学“文明宿舍”创建推荐汇总简表》(见“附件4”);
②同时报送各申报宿舍的《厦门大学“文明宿舍”创建申报表》(电子版发送gyxgb@xmu.edu.cn),推荐比例不超过本院学生宿舍总数的20%。
3、“特色宿舍”评比。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鼓励大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各学院(研究院)在“文明宿舍”评比的基础上,设置“特色宿舍”的创建与评比,如“学习型宿舍”、“科技创新型宿舍”、“和谐型宿舍”、“文体优胜型宿舍”等各类体现宿舍特点的单项“特色宿舍”评选奖励活动。具体评选标准和办法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并报送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核准后实施。评选应明确和突出各“文明宿舍”的考核点,可操作性强,被评为“特色宿舍”的,首先应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
4、学院(研究院)总结表彰。2012年5月11日前,各学院(研究院)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根据各学院(研究院)创建与评比情况,评选出“院级文明宿舍”、“特色宿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并将评比结果报送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
(三)学校抽查与复评
1、公布申报宿舍。2012年3月12日,向全校公布各学院推荐的拟申报的校级文明宿舍。
2、检查评比。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组成抽查复评小组,按照《厦门大学“文明宿舍”创建与评比标准》,对各学院(研究院)向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推荐拟申报的校级文明宿舍开展日常检查与抽查。
3、预评和报批。2013年5月底,召开学校文明宿舍文明创建评比小组会议,对在院内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并在学校抽查复评小组历次检查、抽查复评中成绩优秀的,进行复合与评选,预评选出“校级文明宿舍”,报校领导审批。校级文明宿舍每年评定一次,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宿舍总数的15%。
(四)学校总结表彰
2013年5月底召开学校学生“文明宿舍”总结表彰大会,对校级“文明宿舍”创建进行总结与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校级文明宿舍、院级文明宿舍、特色宿舍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学生个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校级奖学金和“优秀团支部”、“先进班级”等评优评奖的参考条件。
(二)各学院(研究院)对评出的“院级文明宿舍”、“特色宿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开展“院级文明宿舍”、“特色宿舍”事迹宣传活动。学校对评出的“校级文明宿舍”统一进行表彰奖励,授予“校级文明宿舍”称号,并颁发荣誉门牌和奖金,每学年表彰一次,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对“校级文明宿舍”的事迹进行大力宣传。“荣誉门牌”、“荣誉楼牌”每年实行流动挂牌。
(三)学校根据各学院(研究院)文明宿舍创建组织、申报情况,结合院级、校级文明宿舍评选结果,评出若干“文明宿舍”创建优秀组织奖,给予奖励并颁发奖牌。
(四)学校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文明宿舍建设成效情况进行评比,评出“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并颁发奖状。
(五)依据校级、院级“文明宿舍”率的高低,及楼栋整体状况,学校每年评选一批“文明宿舍楼”,张挂“文明宿舍楼”荣誉楼牌,评选“优秀楼长”、“优秀层长”、“优秀舍长”,并颁发奖状。根据文明宿舍创建获奖率的高低,给予对应的学生公寓园区学生工作组一定的奖励。
(六)推荐获奖宿舍和文明宿舍楼栋参加省评优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学院(研究院)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2012年1月17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全院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准备,营造文明宿舍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组织
1、学校成立“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成员由公寓学生办、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公寓园区学生工作组、校“宿委会”、园区“宿委会”等组成,由公寓学生办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公寓学生办。
2、学院成立“学院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成员由研究生会和学生会等相关学生组织组成,由分管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具体指导开展校院“文明宿舍”的创建活动。成立后,把“学院(研究院)文明宿舍检查创建评比小组”名单报送“学校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小组”办公室(芙蓉12号楼118室,电话218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