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接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于12月正式启动。我校可推荐2名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012年5月
二、支持新媒体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官方微博:微博校园(t.cyol.com)、腾讯微博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2年3月5日前,本人必须在微博校园t.cyol.com开设实名微博(已有腾讯微博或QQ账号者,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登录,或通过QQ账号授权登录,然后通过“设置”按钮,将“姓名”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2012年3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活动安排
1.活动报名及新媒体展示讨论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初—2012年3月5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5日16时。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在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公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的转发支持。
2.报名审核及公示
审核时间:2012年2月10日—3月6日
组委会秘书处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关注报名者新媒体(微博)展示及公众在新媒体的转发支持情况,并分批次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公示通过报名审核的名单。
同时,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与大家进行微博互动。
PS:报名者实名微博
所有报名者应在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平台开设个人实名微博,公布个人报名主页网址及相关情况,介绍自强事迹,争取公众的转发支持。
报名者通过实名微博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同步@本校校团委(厦门大学团委http://t.qq.com/y13xmu )官方微博,便于校团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3.校内审核宣传阶段(校团委负责)
审核推荐时间:2012年2月15日—3月10日
4.校内公示阶段
校内公示时间:2012年3月10日—15日
校团委确定推荐名单后,应通过微博校园t.cyol.com(或腾讯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5.校级推荐阶段(报团省委)
校级推荐时间:2012年3月16日—25日
6.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2年4月10日—5月5日
7.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组织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审核及推荐工作,并于3月8日前将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及推荐材料报校团委张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w@xmu.edu.cn。
校团委
2011年1月16日